以下情况不受
起诉期限条件的约束:
首先,
犯罪者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开始
立案稽查或人
民法院接受案件之后,选择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不受起诉期限条件的约束;
其次,当
受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又未予立案的情况下,也同样不受起诉期限条件的约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
追诉时效乃是
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的
有效期限,若犯罪事件已经超过法律所设定的
诉讼期限,则不再追究该名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已经启动
追责程序进行追究的案件,应予撤销,或者判决不予
起诉,或者宣布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