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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会被起诉吗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某项债务并非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产生的经济责任,那么配偶中的任何一方都无需为此负责偿还借款。
更加具体地说,只需证明此款项乃为夫妻一方所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是在夫妻双方已经达成明确协议,将全部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债权人已知晓并同意了这一约定情况下产生的债务,那么它们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就无需因此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当配偶的另一方遭到债权人以该笔债务为由提起的诉讼时,他/她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显然地证明这一债务是非法的,抑或是非夫妻共同债务,以防被追索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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