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遗失物品且拾得者拒绝返还的情况,在物品价格位于5000至10000元之间时,便可以依法向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以追究其相关责任;而若待追回的物品被
盗窃,则该物品的价值只要达到1000元便足以启动
刑事犯罪案件的
立案程序。
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凡涉及到的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盗窃事件,均需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并予以
立案处理。
然而,对于未达上述数额门槛的盗窃案件,相关部门会将其认定为
治安管理案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解决。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