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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下代位继承人与转继承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前者指的是借助其直系亲属的权利,替代兄弟姐妹或其他近亲充当法定继承人参与到对被继承人遗产的间接继承之中;后者则如同链式传动般地,在第一次继承者逝世之后,由其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再行进行二次继承。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之所以能够成立,其根本原因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即代位继承人在先于被继承人离开人世;而相比之下,转继承的发生,往往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遗产的最终归属尚未明确之前,已然离世。
接着需强调的是,代位继承人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血亲晚辈,需与其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例如父子、母女等;至于转继承的主导权人物,也并非是享有直接继承资格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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