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
个税变革的实施,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从原先的每月3500元提升至了每月5000元(折合年收入为6万元)。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部分,实行的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