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孩子获得的压岁钱这一问题上,通常情况下是理应归属在儿童手中。
这是因为对于获得的压岁钱的所有权,它属于儿童个人,而并不属于其父母另有人。
所以父母并没有直接对这些财产的
使用权和处置权。
其次,虽然父母作为子女的
法定监护人,具有监管义务,但必须是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为前提条件下进行的,不能随意私自处分他们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
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
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应当最大程度地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