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狱中的经历乃永久性记录不可消除者。
倘若
未成年人在实施
犯罪过程中,其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标准之时,将会面临受到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戒。
然而,在此情况下,关于该犯人
家属及其自身的
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在封存之后,除了
司法部门因特定案件需求或具有明确法律支持的特定情景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体泄露。
关于
拘留是否会产生
案底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来进行分析和考量。
首先,拘留可以被划分为
刑事拘留以及
行政拘留两类。
如果只是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而最终并没有进行法庭审判,那么也就不必过于忧虑有关
刑事案件的档案纪录问题。
其次,如果是由于触犯行政
法规而遭受行政拘留的话,那么也不必过分担心案底的存在。
事实上,案件的档案纪录只会在法院对被告人的罪行进行判罚后才会产生,而且
拘役也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手段,与其息息相关。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作为
行政处罚的一种,同样不需要过于担忧案底的
存续问题。
但是,如果遭遇到的是刑事拘留,且案情清晰,
证据确凿,并且经过法院仔细审议并作出判决后,那么便会产生案底纪录。
这对于未来需要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职业生涯而言,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
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