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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法人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证据审理过程中,需要对以下环节进行精细的搜集和整理,包括:
详细听取并记录罪犯对于其犯罪动机、犯罪目标等方面的诚实陈述和冷静辨析;对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知情人员进行深入询问,以便采集他们提供的相关证词和证据;全方位地搜寻、调查与案情密切关联的各类实物性证据;以及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取所有必要的书面证据,例如罪犯的身份证明文件、挪用款物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各种重要材料。
在这一过程之中,严格保证所有证据的获取途径都依法合规,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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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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