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驾驶机动车导致他
人死亡且构成
犯罪时,即使未获得
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如被认定为
主要责任或者是全责方,则涉及到涉嫌犯有交通
肇事罪这一问题,并将对其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徒刑或
拘役。
尽管受害者家属未能提供谅解书,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影响对于当事人的
追责,但是,通过积极尽力地进行
民事赔偿以获取谅解书,将会对
量刑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有利影响。
反之,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不担负主要责任或者仅承担次要责任,由于没有构成
犯罪行为,也就无需承担牢狱之灾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