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已经固化生效的裁判结果,倘若原告再度提
起诉讼,司法体系将明确告知其只能寻求再审程序,不过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符合特定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
对于已经产生适应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的各
诉讼案件,若出现
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情况,法院应当告知道诉人可请求再审,但仅限于
司法机关批准
撤诉所作出的裁定之外;
2.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法律依据,若当事人认为其中存在错误,他们有权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请再审;如若当事人一方数量众多或当事人双方均为
民商事主体,则可以向原来审理此案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在整个再审过程中,当事人的申请不会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