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
财产权,其客体具备非物质性的特质,这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人在实际行使时无需产生有形控制即可实现占有;
(2)在实际利用过程中无需产生有形损耗便可运作;以及(3)不涉及到智力成果本身的事实上的处分和有形交付的法定处分行为。
《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
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