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车辆售出之后未能完成
过户手续,而在后续时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若是条款中已明确规定车辆已经顺利地移交给购买方的,则原始所有者将无需承担任何与事故相关的责任。
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应法律
法规所决定的。
具体描述为,当
当事人双方之间已经采取买卖或是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了
机动车的转让和交付,但因为涉及到的
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未能及时办理,此时如因此产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了相关人员或财产的损失,那么原车主是无需对此次事故负
直接责任的。
然而,若条款中明确指出车辆在交易后尚未实际交付给购买者,那么若在此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原车主仍然需要对该次事故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受让人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