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文条款,关于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的设定为不超过十二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发现被申请人并不应承担
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则必须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这就意味着,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发现
犯罪嫌疑人存在新的
犯罪行为,或者有任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都有权提前将其
逮捕,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取保候审是允许提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