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面临
破产清算的困境,那么对员工应得
赔偿款的偿还将享有优先权。
此项列入我国现行《
企业破产法》之规范范围内。
具体而言,在满足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开支及共同利益的
债务之后,现有的破产资产将会优先偿还
拖欠员工的薪资报酬、医药费、
伤残补助金和抚恤费用等款项;
另外,被拖欠的、应当划拨至每位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等费用,也须优先予以支付;
以及任何由法律以及行政
法规所明确规定并需支付给员工的补尝性报酬。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