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涉及到
当事人的
逃逸行为时,首先需要明确该行为是否构成
刑事犯罪。
如果经查证仅是违反交通管理
法规且未达
犯罪程度的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可依法给予十五日以内的
行政处罚,即
拘留;
如若该事故已经构成了交通
肇事罪,并且存在着逃逸这一严重情节者,根据法律规定应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