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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逃逸应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涉及到当事人逃逸行为时,首先需要明确该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经查证仅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且未达犯罪程度的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可依法给予十五日以内的行政处罚,即拘留;
如若该事故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并且存在着逃逸这一严重情节者,根据法律规定应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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