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据涂改是否具备法律效应,其关键在于这种修改行为是否对借据本身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在借据上呈现出明显的改动痕迹,但
贷款人和
借款人对此均未作出争议时,则此份借据仍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借款人对此提出异议,那么这张借据将无法维持其
法律效力。
至于借据中涂改后所增加的利率部分,因与借款本金无关,属于无效的部分。
因此而言,借款本金在借据中的地位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仍然具有法律效应。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