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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取保候审判多久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对于被指控涉嫌违法犯罪当事人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12个月。据此同样可以推断出,孕妇作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样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累计的取保候审期限亦不应超出12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发现不应继续追究犯罪行为责任的事实,或者是已达到有关取保候审的期限设定,都应及时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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