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设立的一种
刑事犯罪行为类型,而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该部法律中的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存在如下四项情形之一,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通过取保候审方式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4.在
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保
证人或
保证金作为
担保。公安机关会在对申请人的条件及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之后,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则会作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
取保候审决定书。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等等。倘若申请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撤销先前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