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超市里拿东西没付钱算盗窃罪吗

超市里拿东西没付钱算盗窃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界定,构成盗窃罪须同时满足以下两大要素:
首先是实行了盗窃国家、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物的行为,
其次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因此,倘若在大型超市中未经付款而擅自取走商品,若盗窃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并且不属于诸如多次盗窃、潜入他人住所行窃、持有凶器实施偷盗以及扒窃等特定情形,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然而,若盗窃金额较小,那么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面临行政责任追究或是民事侵权诉讼。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