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购置房产之时,可以单独以一人之名作为所有者。
然而请注意,在婚后所购买的住宅,若无双方事先达成的特别协议,即便仅以单人之名记载于
房产证上,仍将被视为共有的夫妇资产。
但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其中一方的父母全额支付
购房款项并注明在其配偶一方的名下;
或另一种情况则是,一方父母首先支付首付款项,住宅最终记录在某位
家庭成员的名下,接着该伴侣在婚后借助个人资金偿还剩余部分的贷款。
与此同时,还有第二种情形,即婚后由某一方利用自身的
个人财产购入住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