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以及贩卖有毒有害食物的
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处罚标准如下所示:
上述
违法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接受
罚金处罚;
若其行为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损害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而当这种行为导致了人员死亡或者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违法者便可能面临着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以及
死刑的处罚,此外罪行严重者还必须接受罚金或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等附加惩罚。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