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罪犯
主动投案自首属于法定的“
立功”范畴,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其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具体表现为酌情从轻或适当减轻
刑罚;
在符合特定条件且具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情况下,也可适用减轻直至免于
刑事处罚的优待政策。
所谓“立功”,泛指被判定构成
犯罪的人员揭露、检举他人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经证实确属事实真相,或者提供对破获其他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执法部门成功
逮捕其他涉案嫌疑人员等行为。
《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