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72条之规定,宣告
缓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其次,被告人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再次,其再犯可能性极低;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判处缓刑,而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行为表现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若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且完全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她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然而,最终是否能获得缓刑判决,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