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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如何赔偿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当违法犯罪行为致使受害者承受财物经济损失之际,违法犯罪者除需承担刑事惩罚之外,亦应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倘若违法犯罪者同时被判决支付罚金,然而其个人财产却无法满足全额支付罚金的状况,或更有甚者被判定没收全部财产,这时便应当优先从违法犯罪者的个人财产中扣除用于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债务。此举意指在调查处理盗窃案件之时,若违法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财物损失,那么违法犯罪者便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以确保受害者所受损失得以充分弥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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