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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境外信用卡是否构成诈骗罪

侵犯并侵占他人境外信用卡信息的行为,实际上已融入到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卡诈骗犯罪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其中的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倘若存在欺诈并对公共或私人财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便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对境外信用卡进行非法盗刷,若其数额达到了法律量刑所设定的“较大”标准,并且符合了诸如虚假陈述、刻意隐瞒重要事实等诈骗罪的典型特征,那么将依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依法严惩。若数额巨大,甚至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或者还伴随有其它恶劣情节,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因此,侵犯并侵占他人境外信用卡信息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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