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明确规定,对
贪污罪给予相应惩罚的具体内容如下:对于那些贪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情节较为严重者,由法院依照法律判处其对应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同时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若贪污
数额巨大且情节亦严重者,法庭将依法做出判决,令其服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然而如果贪污数额难以估量巨大或者情节极其恶劣者,法庭将依据法律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倘若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并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那么法庭将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并处以没收财产。另外,若贪污罪犯在接受
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意,积极主动地退还
赃款,以此来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满足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况下,法庭可酌情考虑对其进行从轻、减轻或免于
处罚;而对于符合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法庭也会予以
从轻处罚。因此,贪污罪的入狱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贪污数额的大小以及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若贪污
数额较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处罚;若贪污数额巨大或
情节严重,则可能需要服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需要服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并
终身监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