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
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将面临
拘役并
处罚金的
刑事处罚。拘役的时间通常介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其具体刑期由当地法院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决定。换言之,危险驾驶罪的刑期最低限度为一个月,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视法院的最终判决而定。若被告人能够积极改正错误,有望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
缓刑或者提前释放,但这同样需要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行为表现以及悔过态度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