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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刑事拘留条件有几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时应满足以下七种法定情形。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类:正在筹备或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侦查人员察觉到;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控其犯下此罪行;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身边或居住地搜寻到了有力的犯罪证据;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已经开始逃亡;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尚未得到确认;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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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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