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法律
法规,涉及到
合同诈骗罪的主要罪犯,在被依法
批准逮捕后,将会按照其所触犯的
犯罪行为性质及诈骗
涉案金额予以明确的判决。若在诈骗过程中,涉案金额达到法定的“
数额较大”标准,那么该
主犯可能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也可能会被并处或是单
处罚款的附加惩罚措施;如若
诈骗金额大到“
数额巨大”乃至“有其他严重情节存在”,那么主犯则可能会被判定接受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继续承担
罚金处罚;当诈骗金额高达“
数额特别巨大”甚至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主犯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刑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惩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必须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其中包括了主犯的
犯罪动机、实施手法、诈骗金额的大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法院将在综合考虑上述所有因素之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