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借贷关系尤其是涉及到夫妻双方时,进行正式的书面
借款协议显得尤为重要。
若借贷对象为已有婚姻状况的人士,务必要确保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或者在其中一人签署完毕后,向其配偶详细作以说明。
此外,还可以借助电话录音以及聊天记录等多元化
证据来确认对方对于该笔
债务具有明确的共识和承担责任的意愿。
唯有如此,才能
保证在未来若出现债权追索问题时,我们能够主张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相应债务,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