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几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几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陈** 云南-昆明 债务债权咨询 2026.01.15 10:46:31 341人阅读

几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昆明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债权人需清晰掌握撤销权行使的时间边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将直接消灭。这两个期间均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二)发现债务人存在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行动。例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形,债权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规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过期限导致权利丧失。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内容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6-01-15 14:45:00 回复
咨询我

债权人在了解或者依据常理应当察觉到自身债权受到损害的事由时,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的权利。这个期间是固定的,不会因任何因素暂停、重新计算或延长。

从债务人做出损害债权行为的当天起算,即使债权人一直不知情,只要超过五年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就会彻底消失。

这两个期间都属于不可变更的除斥期间,一旦届满,债权人就无法再通过撤销权维护权益。因此,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时,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避免错过时机。

2026-01-15 14:14:5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受一年短期除斥期间和五年长期除斥期间限制,期间届满权利消灭,需及时行使。

法律解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遵守两个除斥期间约束。一是短期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二是长期除斥期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为期五年。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一旦期间届满,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无法再通过该权利维护自身债权。当债务人出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若对撤销事由的判断、期间的具体计算等存在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错过期间而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2026-01-15 12:20:19 回复
咨询我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需严格遵守时间限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行使该权利,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将直接消灭。这两个时间均为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期间一旦届满,债权人的撤销权便彻底消失,无法再通过该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定期核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与行为动向,一旦发现其存在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需立即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为行使撤销权做好准备。

2.在知晓撤销事由后,务必在一年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拖延导致短期除斥期间届满而失去权利。

3.即使未及时察觉撤销事由,也需关注债务人行为发生后的时间节点,确保在五年内行使撤销权,防止长期除斥期间届满致使权利消灭。

4.行使撤销权前,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撤销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使程序是否规范,以提升权利行使的成功率。

2026-01-15 11:58: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约束,短期除斥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撤销事由包括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需在此期间内行使权利。

(2)长期除斥期间为五年,自债务人实施危害债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无论债权人是否知晓该行为,超过五年未行使撤销权的,权利即永久消灭。

(3)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直接消灭,无法再通过该权利维护自身债权。

提醒: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应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若对撤销事由或期间起算点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避免权利丧失。

2026-01-15 10:48:54 回复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