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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既遂后中止是否构成犯罪

一旦属于强奸罪范畴的行为已经得以实现,也就是犯罪行为已然完成,那么在此之后再采取的任何形式的中止行为都无法顺理成章地构成犯罪的中止。根据中国刑法的严格规定,针对强奸罪而言,中止必须出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之中,而非在犯罪行为已然既遂之后才出现。因此,即使实施了强奸行为并已完成,即便存在悔过之意或者主动停止进一步的伤害行为,这一行为仍然会被视为强奸罪的既遂状态,而不会因为事后的行为而改变其犯罪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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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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