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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存在哪里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程序通常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实施,由我国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贯彻执行。其主旨在于防止涉嫌犯罪的人员逃匿或者阻碍对于案情的调查和审理。而实施刑事拘留的依据则主要来源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部基本法律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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