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空悬挂的广告牌突然坠落并意外致人受伤,其相应的
侵权责任应由该广告牌所属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方或实际使用者予以承担。
然而,倘若广告牌的坠落乃是因其他过失行为所引发,那么在
赔偿受害者损失之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方或实际使用者有权向施害方追究进一步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
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
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