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轻伤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倘若
犯罪嫌疑人已获得批准取保候审,通常情形下不会再度实施
逮捕行为,除非有新的确凿
证据证实嫌疑人有潜逃法律责任,干扰目击
证人证言或者继续犯案等可能性。然而,直至法庭作出最终裁决之前,犯罪嫌疑人的状况依旧需要恪守取保候审所规定的条件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