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希望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首先,被告人或者其
近亲属需要通过合法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案情详细情况,评估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条件,例如该罪行并非属于
暴力性质,且被告人不会有
逃逸之虞等等。在此基础上,法院也可能会要求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作为
保证。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归属于人民检察院,整个审批流程可能会经历数次审查和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