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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检察院取保候审

若希望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首先,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需要通过合法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案情详细情况,评估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条件,例如该罪行并非属于暴力性质,且被告人不会有逃逸之虞等等。在此基础上,法院也可能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归属于人民检察院,整个审批流程可能会经历数次审查和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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