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学生持刀
行凶、杀死亲生母亲的案件,
刑法明确规定其需接受严厉的
刑事制裁;
然而对于
犯罪行为人为青少年期(尚未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情况,必须在
量刑时予以适当宽待或减轻惩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阻碍
执行公务和
故意伤人的
刑事责任年龄门槛设定为年满12岁,然而,若属于未达
法定结婚年龄的
未成年人实施了此类犯罪行为,则应对其进行轻度或减轻的刑事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