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赌场罪中,
佣金往往是指从参赌资金中收取的提成或者管理费用,其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法院依据事实
证据所作出的综合判断而定,其中涉及的因素包括赌场的规模大小、盈利状况以及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内容。应当明确的是,这类佣金并没有法定的固定比例,而是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