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14周岁以下
未成年人的
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
法规,法院将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裁决与处理。鉴于该年龄段尚未达到法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因此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对其判处实质性
刑罚的。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决定采取收容教养措施,不过此类举措的
执行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时间。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涉案未成年人的
犯罪情节、悔过表现以及家庭
监护与教育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