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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误犯非法拘禁罪怎么办

若因追索债务而不慎触犯了非法拘禁之无妄之灾,必须当机立断停止所有不当行为,积极主动地前往公安机关自首,为配合相关调查做好充分准备。在此期间,也不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就自身行为的动机及性质进行合理辩护说明。最终,根据案件实况,法院会公正、妥善地评判是否存在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酌情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死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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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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