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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抢到东西伤了人算抢劫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抢劫罪在构成要素上涵盖了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方法强制性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若犯罪嫌疑人并未成功夺取任何物品,但在此过程中对受害者造成了人身伤害,此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即涉及到抢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情况。倘若此类伤害行为系因抢劫行为直接引发,则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进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然而,对于具体案件的性质判断,必须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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