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
绑架并故意杀害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属于绑架罪的一种严
重犯罪情形。若有涉案人员触犯该项法律
罪名,应依律处以无期
徒刑或
死刑,同时还需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依法没收。所以,在面对
绑架人质并故意杀害被害者这一情形时,应按照绑架罪相关罪行来进行定罪和
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