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犯下侵占罪者需承受既定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不仅包含
刑事责任,也涵盖了
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这一层面上,若被告人非法占用、使用或支配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并且此类行为涉及到人民币等法定货币且
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或推迟归还,则会受到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当其所涉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的罚金。至于民事责任部分,被告人必须将非法占用的财物归还给原物主,并且可能需要对原物主因此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