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买卖合同纠纷系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支出,则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
2、反之,若该笔
债务由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并且未经另一方同意,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范畴。
此外,夫妻在
离婚之际,因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累积的债务未能妥善处理,或者在离婚之后因原
财产分配、子女抚育所引致的新债务,都将会构成离婚后的
共同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