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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操作死刑复核程序报请程序

第一步,中级人民法院需向上一级即高级人民法院呈递请示,申请对相关案件进行复审;
随后,高级人民法院将对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进行认真研究并做出最终决定是否赞同;
同时,对下级人民法院所提出的死刑判决、裁定申请,享有复审权力的最高法庭也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核实与审查,确定其在事实认定以及适用法律方面的正确性,然后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做出维持或修正原判定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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