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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停车被追尾责任在谁

在高速公路上因停车而引发的追尾事故,其责任归属应依据各当事人之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之影响及其过错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明确判断。
若经确认属于前车违规停靠以致车祸发生,其即需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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