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型补偿是可行的,然而须注意的是,拥有合法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将得到更丰厚的补偿;
若无相关资格证明,则仅获得装修费用以及
拆迁期间无法运营产生的过渡期补偿。
依照《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要求,对于由于
征收房屋所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金,需基于被征用房屋以前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的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决定。
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个省级行政区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参考房屋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的年限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确定。
而具体的实施办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