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一词,特指在社会经济的各主要领域,即包括生产环节、交换过程、分配体系以及消费实践等方面,为谋求非法权益而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逾越了国家经济及行政法律
法规既定规范,严重危害我国国家经济管理秩序的
违法行为,按照中国
刑法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诈骗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个子类,其含义是指行骗者以图
非法占有为动机,借助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法,侵吞了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行为形式。
在处理涉及诈骗的案件时,无论是
报警方还是具体负责
立案审理的公安机关,会根据
犯罪手段的差异,由特定的公安机构办理该案件。
通常而言,此类案件一般是由公安内部的
经济侦查部门或者行政执法部分接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