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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债务归属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在企业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操作时,之前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将由新成立的合并企业或分立企业全权负责偿还。
然而,如果在分立行为发生之前,企业已经与债权人债务清偿事宜达成了特殊约定,那么该约定应优先于法律规定执行。对于重组后企业所背负的债务,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理。通常情况下,在企业面临破产重整的困境时,其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并不会转嫁到股东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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