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信用卡欠款的责任问题,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分析如下:1、若夫妻一方背负的
信用卡债务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或共同投资等方面,则此类
债务便可被视为夫妇双方的
共同债务,由此在他们的
共有财产范围内,相关人士均需负责偿付。
2、然而,假如某位配偶的信用卡债务产生于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那么这笔欠款便应被视为该方自身的债务,无需由对方负担。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当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就
财产分配及归属制定了明确的协议:各人所得财产归自己所有,各自背上的债务也自行负担的话,那么在此约定之下,另一方可不必为对方的信用卡债务偿付任何款项。
4、倘若某位配偶所
欠信用卡债务纯粹用于个人开支或涉及诸如赌博、高利借贷等非法行业,另一方就无需承担任何偿付责任。
值得指出的是,针对上文提到的第一点中提及的"夫妇共同债务",如若未承担债务的配偶否认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应由其提供相应的
证据以证明其观点。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